Magic Leap控告前员工败诉,法院裁定商业机密描述不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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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裁定Maic Leap的开示说明“总体上没有以‘合理的明确性’解释说明其指涉的商业秘密”。

映维网 2017年6月24日)美国北加州地方法院日前对Magic Leap vs 前雇员盖里·布拉德斯基(Gary Bradski)一案中的判决表明,如要在《加利福尼亚州统一商业秘密法》之下申请《加利福尼亚州民事诉讼法》中的第2019.210条开示声明时,雇主必须满足一个非常高的标准。这一开示声明要求原告在开示证据之前“以合理的确定性解释说明相关商业秘密”((《美国联邦保护商业秘密法》中没有这一条) 。在《加利福尼亚州统一商业秘密法》之下的诉讼中,关于开示声明的充分性通常都会出现激烈的争辩。

尽管在2019.210条开示声明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原告对商业秘密解释的详细程度,但法院解释说商业秘密必须具有足够的明确性,以将其与行业中的一般知识或行业专家的特殊知识区分开来,并且允许被告和法院确定商业秘密的界限。美国北加州地方法院对Magic Leap的判决进一步说明,在《加利福尼亚州统一商业秘密法》第2019.210条开示声明中强调商业秘密的新颖性十分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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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如诉辩状所描述,Magic Leap是一家初创公司,其正在开发一种“可以把3D计算机生成图像叠加在真实世界物体上的头戴式虚拟视网膜显示器”。Magic Leap目前正在两名前公司高管,指责其盗用公司商业秘密和违反其他法律。当Magic Leap提交最新的2019.210条开示声明时,另一名被告阿德里安科勒(Adrian Kaehler)和Robotics Actual则表示反对,认为Magic Leap仅对技术概念进行了模糊的描述,只是描述了在高新科技领域中众所周知,经过深入研究,和明显的问题。Magic Leap则表示,被告把2019.210条开示声明的要求与案件的关键问题混为一谈。另外,Magic Leap强调被告把商业秘密与专利这两者的概念相混淆(专利必须具有创新性和创造性)。

在美国当地时间2017年6月9日,美国加利福尼亚联邦地方法官同意了被告的说法,并裁定Maic Leap的开示说明“总体上没有以‘合理的明确性’解释说明其指涉的商业秘密”。法官允许Magic Leap修改其开示说明,以更具体地解释说明其指涉的商业秘密。

虽然地区法官对Magic Leap一案的逻辑认定没有公开记录,但裁定再次表明,法院要求原告使用《加利福尼亚州统一商业秘密法》时提供更严格的明确性。此次裁定同时强调,即便采取了广泛的措施来保护信息,但潜在商业秘密的新颖性可能会影响法院对原告使用《加利福尼亚州统一商业秘密法》的可行性分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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